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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中理团队 来源:中理团队 时间:2021-05-27

  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发表作品,所取得的稿费收入,就是知识产权收益。对于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许多网友表示争议颇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又有哪些呢?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具体来说就是,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婚前创作发表的作品,如果在婚后取得稿费,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后创作发表的作品,虽然尚未收到稿费,但该稿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即使它是在离婚后才实现,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离婚时尚未发表的作品,在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明确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 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以上就是关于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从上文介绍可知,知识产权收益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要看这个稿费的取得时间,不管作品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发表,只要稿费是在婚后获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不是。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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