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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退伍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中理团队 来源:中理团队 时间:2021-04-30

  在我国,很多人仍然存在固定化的思维,认为男女结婚成为夫妻之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其实在我们的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有些即使是婚后取得的财产也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军人的退伍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为了帮助大家解开这些谜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军人的退伍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军人的退伍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从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像退伍费等这种一次性的补助,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关系存续的年限而定,不是绝对化的。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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