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上我们常看到有刚出生的孩子或者是有缺陷的孩子被父母遗弃,相当可怜。好心人捡到孩子,可怜孩子,带回家去抚养可以吗?捡到被遗弃的孩子能否直接收养?如何给收养的孩子上户口?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捡到被遗弃的孩子能否直接收养
按规定,遗弃孩子将会被认定为遗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当捡到被遗弃的孩子后,需要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经公安确认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发现孩子的人也不能直接收养,因为孩子将会被送到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如果还想收养那个孩子的话,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收养孩子的条件:
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
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无犯罪行为记录等;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符合以上法定的收养条件后,需要收集整理好以下证明材料,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
1、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5、个人健康检查证明;
6、根据被收养人的情况不同,需提供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是弃婴就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等。
二、如何给收养的孩子上户口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由此可以看出,只要是通过正常的合法手续办理的收养,就可以非常顺利的给被收养人上户,所以,如果大家有想要收养小孩的,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办理。
以上就是关于捡到被遗弃的孩子能否直接收养,以及如何给收养的孩子上户口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在我国,遗弃家庭成员是会构成遗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要是在街头发现有被遗弃的孩子,应当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帮助寻找亲生父母,即使找不到父母的也不能擅自带回家中抚养,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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