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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要给到孩子几岁

作者:中理团队 来源:中理团队 时间:2021-06-27

  父母抚养未成年孩子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了,也必须履行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原则上父母只要抚养孩子至18周岁,子女成年后父母的抚养义务也就结束了,但这不是绝对的。究竟,离婚抚养费要给到孩子几岁?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抚养费要给到孩子几岁

  在原则上只要抚养子女到18周岁,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继续抚养子女,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不过如果在子女18周岁成年之后,尚在求学阶段,自己不具有独立生活的条件,同时父母又有能力继续抚养的,则还是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二、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当事人可以选择用哪种方式,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孩子年满18岁,孩子成年了,父母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但孩子18岁之后仍在上学,没有经济收入的,父母也应当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孩子是自己的,是祖国未来的花朵,将孩子抚养长大,给予良好的教育和培养是父母的责任,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尽到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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