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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变更抚养权对方不肯如何处理

作者:中理团队 来源:中理团队 时间:2020-12-29

  夫妻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抚养问题都必须有一个结果出来,抚养权哪一方,另一方就必须履行按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日后还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那么,要求变更抚养权对方不肯如何处理?变更抚养权的手续如何办理?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要求变更抚养权对方不肯如何处理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变更抚养权的手续如何办理

  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就是关于要求变更抚养权对方不肯如何处理,以及变更抚养权的手续如何办理的内容介绍。实践中,如果一要求变更抚养权,遭到对方反对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希望本文内容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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