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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到法院起诉离婚

作者:中理团队 来源:中理团队 时间:2020-11-30

  离婚当事人无法对离婚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时,其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怎样到法院起诉离婚呢?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为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怎样到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综上所述,当事人想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注意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以及准备好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夫妻感情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因此当事人还应注意收集离婚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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