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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告人拒收法院传票怎么办

作者:中理团队 来源:中理团队 时间:2020-11-28

  夫妻离婚有两种离婚方式可选择,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非常简单,夫妻双方对离婚及相关的事项达成了协议,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了。而诉讼离婚是当事人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如果离婚诉讼被告人拒收法院传票怎么办?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诉讼被告人拒收法院传票怎么办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法院立案后会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目前法院的做法是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不接传票,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仍可以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因此,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二、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的被告人若是不同意离婚,不接受法院传票,拒绝出庭应诉的话,法官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当事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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